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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16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的通知

婺城区、金东区科技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局,金义都市新区招商发展局,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补齐科技创新短板的若干意见》(金政发〔201654号)和市政府工业(技改)投资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674号)精神,为激励市区企业创新创业热情,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现就市区企业2016年度研发投入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1. 经审核确认,市区企业2016年度研发投入达300万元以上的,单个企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部分企业已申报16月研发投入奖励的,在本次奖励时冲销。

2. 研发投入按《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规定范围的研发费用,加上与高校院所的科技合作费用,扣除各级财政科技资金后确定。

二、申报要求

1. 2016年度研发投入达到300万元以上的。

2. 有健全的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和财务核算制度;对研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同时开展多个研究开发活动的,须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研发费用额;研发项目需经企业自主立项。

3. 网络企业可依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补齐科技创新短板的若干意见》(金政发〔201654号)、《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金政发〔201614号)和《关于扶持市区网络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金政办〔2013105号)自主选择申报,但不能重复享受政策。

三、申报材料

1. 金华市区企业研发经费资助申请表;

2. 研发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3. 金华市区企业研发经费资助申请汇总表;

4. 企业研发投入绩效调查表;

5. 科技合作协议书、科技合作费用汇款凭证及受托方支出明细情况证明等复印件;

相关表格请到金华科技政务网(www.zjjhst.gov.cn)下载。

四、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请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婺城区、金东区科技局,金华开发区高新局,金义都市新区招商发展局,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经济发展局)审核同意后,于217日前送交市科技局工业与高新技术处;企业填报的《金华市区企业研发经费资助申请表》和《企业研发投入绩效调查表》请各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形成《金华市区企业研发经费资助申请汇总表》和《企业研发投入绩效调查汇总表》,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电子邮箱:610714563@QQ.com

联系人:市科技局工业与高新技术处 陆军雄,联系电话:82270009 82050589

 

联系电话

0579-82395562

违纪举报邮箱

jhzrtzx@163.com